你和单位属于雇佣法律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单位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依法发放工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您好,我是一位55岁人员,在个人保洁公司工作,去年12月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导致右手腕骨折,一个月后公司不给发工资,看病!请问我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吗?(为签和同,为上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