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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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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5033什么是编号?

霸王条款咨询

霸王条款咨询:

律师您好,我的服装专卖店内贴了一张:“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的打印纸

此内容属于霸王条款吗。

补充说明:
请问触犯哪条法律?工商部门有权进行罚款吗?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顾客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我有义务帮顾客保管物品吗?)。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请问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怎么算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剥夺的哪方面消费者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我有看管自己店内物品提醒消费者保管自己无物品义务,消费者有看管自己或将贵重物品放置自己视线范围内的义务。为何不对等?)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本店不涉及最终解释权)


以上五条只要有一条存在就属于霸王条款吗?
咨询者:fa37040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6-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周琦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640565559
积分:4267
]
回答时间:2012-06-20 15:38
周琦
属于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2
]
回答时间:2012-06-21 06:20
张仁东
属于霸王条款 商家只需提示消费者妥善保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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