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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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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4821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纠纷

我家于2007年转让两间两层楼房给乙方,中间合同书上有一条是这样些的,住宅面积以两间屋的两边墙为中心界,前后面积大约8*30米(前面齐公路止,后面鱼池和树归买主所有)另外靠近住宅,甲方给乙方菜地1.2亩土,菜地终身归买主。

我想咨询律师:

1、菜地原本是我家的责任田,我母亲买房子时签下这份合同书是否生效

2、菜地的赠与没有征得我父亲(也就是户主)和村支书的同意,菜地是否可以要回来;

谢谢!

咨询者:fa370115湖南
[咨询时间:2012-06-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19 21:21
刘子若
个人买卖农村土地的行为不合法,房屋买卖如果是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否则违法。
段营欣律师
[地区:湖南-岳阳市
手机:18973070911
积分:616
]
回答时间:2012-06-20 17:55
段营欣
菜地属于你家的责任田,你母亲无权赠与。你们根据集体承包协议经营责任田,但菜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你们无权赠与。如果将房产转让给村集体内人员,不为法律所禁止,但转让给村集体组织人员外的相对人,属于被法律禁止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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