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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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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888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举例:小东的爸爸是房产证的户主。举例:小东的爸爸是房产证的户主患病死亡后,房产将如何分配??(房屋是婚后拥有),(小东是独子,已婚,爷爷健在,妈妈健在,爷爷有三位儿子,小东爸爸是第二),现在小东爸爸已逝,若爷爷不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如爷爷过身后,小东大伯与小叔可以继承房产的百分之几?若爷爷不放弃房产继承权,小东与小东妈妈可以以大股份自行申请转名吗??

补充说明:
请问可以将房屋作市价评估后归还爷爷的现金,再做转名吗??但若然爷爷坚决晤要现金,要房屋份额,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爷爷过身后,大伯与小叔仍不愿放弃房屋份额,也不愿接受现金,又可以有何方法或法律程序解决??
咨询者:fa368665广东
[咨询时间:2012-06-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06-16 00:09
曾波
小东妈妈有一半,然后的一半在小东和妈妈、爷爷之间平均分配。
赖智欣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914194443
积分:378
]
回答时间:2012-06-16 00:10
赖智欣
小东大伯与小叔分别可以继承房产的1/18(这里存在代位继承1/2*1/3*1/3=1/18);爷爷不放弃房产继承权,小东与小东妈妈不可以以大股份自行申请转名。
赖智欣律师于 2012-06-17 00:3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2-06-16 22:39
李翠英
爷爷的继承份额:1/2*1/3=1/6,大伯与小叔可以继承这六分之一,每人十二分之一。
不可以。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6-17 18:53
吴君瑜
没有遗嘱的话,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财产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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