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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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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311什么是编号?

意外赔偿

本人在四楼阳台上用砖头砸东西,不小心砖头碎了,掉下了一块,砸到了一个人的头上,受伤者在治疗过程中缝了四针,医药费总共六七百元左右,对方另外又要求赔偿八千元,请问从法律角度应该赔偿多少?

咨询者:abc12369河南
[咨询时间:2010-06-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13 12:46
魏国鹏
按照伤者的实际支出进行赔偿,不合理的部分不予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0
]
回答时间:2010-06-13 12:47
按照伤者的实际支出进行赔偿,不合理的部分不予赔偿。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3 13:03
杨汉卿
根据你所述情况,不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造成严重损害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除支付医疗费外,你还需要支付误工费等费用。赔偿八千是太多。小事,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3 15:18
田国军
你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外,你还需要支付误工、护理、伙食补助及交通费等费用。已经支付医疗费,对方再要求赔偿八千不太合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4 21:46
郭军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外,你还需要支付误工、护理、伙食补助及交通费等费用,八千元过高,协商不成,那你就等着对方起诉,你应诉即可,在法庭上说出事情过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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