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的人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义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修路的部门依法赔偿,法院会强制判决其赔偿的。
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妈妈和几个老乡坐了一辆三轮车翻了,人已经死了。
那辆三轮车是没有驾照的。那辆三轮车是没有驾照的但是呢正在修路,修的那个单线太长。
又没有人指挥,而且也没有指示牌。又没有人指挥,而且也没有指示牌这条路是由县里负责的。
现在交警把所有责任都摧给师机,我们没有签字。
当时交警到的时候,负责修公路的人就已经把那些指示牌放好了。
也拍了照片,别外呢有一个人没有死,他也做了口供。
请问,这个责任到底谁负。请问,这个责任到底谁负我们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现在去找相关部门他们都不理我们。
我们该怎么办?如果要打关官,我们能打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