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我在我老婆的家乡买了一套房子(房本上写的是我岳父的名字),房子的首付和贷款一直我通过转账到我岳父的卡进行支付的。
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想问一下,我能要回房子或者是我支付的首付和贷款吗?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