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高中毕业后任民办教师10年,随后被招为国企集体固定工,现在父亲要退休了,告知以前任民办教师的时间不能算连续工龄,父亲辛苦一辈子了,现在要为工龄的事情往返于社保局人事局等事业单位折腾,我在网上有看到过说是如果民办教师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员工了就能算连续工龄,但是就是不知道出自哪个文件。
真心希望知道的人能帮我和我父亲找到文件的出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