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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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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1271什么是编号?

劳动问题

一天工作11个小时是否合法,不算加班,只因同事休年假。

咨询者:fa365301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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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周琦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640565559
积分:4267
]
回答时间:2012-06-05 11:12
周琦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曾祥锋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866722060
积分:7788
]
回答时间:2012-06-05 11:24
曾祥锋
协商处理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6-05 11:55
邢珂铭
属于延时加班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6-05 14:17
赵江涛
不合法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6-05 17:58
刘子若
超过八小时工作时间的应当计算加班费,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6-05 22:36
牛国荣
单位行为违法,应支付加班工资,搜集证据,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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