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判决书以下,我该怎么做,急急急,谢谢。
维修厂(原告)与保险人员合伙欺骗我不成,还把我推向被告席,当法院在调查当中也发现原告所说的不真实,并未像他所说为我换新的配件,但法院就说让我给一半,这样合理吗?那不就成了“骗不到十万骗五万也好。
”
那法院为什么不追究他欺骗我的钱?为什么证句出山现法院视而不见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