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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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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964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法

我是今年六月份毕业的学生,目前还没有领到毕业证,由于我们学校与某企业签订了一个3+1培养协议,我参加了,现在已在该企业实习了一年,签了一份协议,如果提前离开,那么就要把这一年的工资还给企业,并且要支付培训费用,目前档案还没有寄到这边人事局,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这一年每个月有一半的工资是压在公司的,就是说每个月只领一半的工资,剩下的在签劳动合同之后给,那我如果在签了合同之后要走是必须支付违约金吗,要支付多少。

咨询者:fa364892浙江
[咨询时间:2012-06-04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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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06-04 09:56
李雪梅
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支付赔偿金的形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单位出钱给予的专业技术培训,二是竞业限制。没有违约金的约定。但你前期有一个3 1的培养协议,你的一些义务还要受到该协议的约束。
罗启明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973826793
积分:793
]
回答时间:2012-06-04 10:06
罗启明
根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唐舒婓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067830180
积分:276
]
回答时间:2012-06-04 15:30
唐舒婓
你好,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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