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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员工眼皮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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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094什么是编号?

我公司有一员工眼皮受伤?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本来在5月份辞职,6月份到期,可在5月份不小心弄伤眼睛,在东莞大朗医院住院一段时间,确认已好出院,又带此员工去东莞市医院确认,无大碍,此人没买工伤保险,因为要给他买时,他自己说准备辞职了不买.现在我想问的是,此员工还是要辞职,但公司还要负什么责任吗?眼睛现在已确认好了,公司是怕该员工以后有什么事还来找公司,所以想在他离职之前,把所有手续都办清,很急,希望各大律师帮帮忙?

补充说明:
请问有没有什么电话可以咨询的(工伤部门或有关单位)?
咨询者:俊俊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09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6-09 10:11
周光成
如果是因为公司怕该员工以后有什么事还来找公司,想在他离职之前把所有手续都办清而不留尾巴。因为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已过,建议公司的工会组织或者要求该职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被认定为不属于工伤,那就没有事了。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被鉴定为不构成伤残等级,那也就没有事了。如果被鉴定为构成伤残等级,那就按照工伤待遇办理。这样做虽然麻烦,但是可以解决问题。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09 09:55
魏国鹏
公司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他离职后就无权向公司主张权利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韩江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629332681
积分:294
]
回答时间:2010-06-09 10:23
韩江
1. 如果损害发生在工作期间,依然属于工伤,公司应负责任。
2. 眼睛虽好,但如构成伤残,公司需支付伤残补助金。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09 10:25
郭军
你好!

如果劳动者做了工伤鉴定,鉴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的。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最好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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