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本来在5月份辞职,6月份到期,可在5月份不小心弄伤眼睛,在东莞大朗医院住院一段时间,确认已好出院,又带此员工去东莞市医院确认,无大碍,此人没买工伤保险,因为要给他买时,他自己说准备辞职了不买.现在我想问的是,此员工还是要辞职,但公司还要负什么责任吗?眼睛现在已确认好了,公司是怕该员工以后有什么事还来找公司,所以想在他离职之前,把所有手续都办清,很急,希望各大律师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