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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国有土地证后房产证一定要撤销吗,建有房屋使用权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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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9873什么是编号?

撤销国有土地证后房产证一定要撤销吗,建有房屋使用权如何保护?

1980年,我在村里租用的土地上建有四间房屋(我是该村民)。

1992年村和管区出证明我补办房屋土地证,我填写的是宅基地申请表,政府国土部门发我的是国有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我一直不予理会,证件藏家中,每年按规定缴纳租金。

今年初村里发现政府发我是国有土地证,行政诉讼被法院撤销国有土地证,现在又要告政府撤销我房产证。

如果撤销房产证后,我建已用30多年的房屋使用权如何保护?我租用村里土地仍然在有效期内。

请律师指点,并提供法律依据,我作为第三人如何应诉?我能够告政府发错证书吗?

咨询者:524500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3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罗启明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973826793
积分:793
]
回答时间:2012-06-01 13:49
罗启明
房产证不能撤销只应变更土地性质就行。
你作为第三人可主张,房产证不能撤销只应变更土地性质就行。也不要求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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