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属于遗产分割协议,各方签字且约定的内容合法即有效,各方必须依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是否公证不能影响协议的效力。只是经公证的遗产分割协议的情形下,你可以直接持该协议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及办理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手续,所以,公证处的说法是错误的。目前,你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要求依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继承遗产。
您好!具体事情如下:我家共子女六个,我(男)和五个姐妹,爸爸早已去世。
妈妈生前家庭会议上达成一致,谁赡养老人,家里的房子就归谁所有,最后由我抚养。
一年后妈妈去世了,当时老人提过要不要写一份遗嘱,但做为儿子,为了怕增加老人的心里负担,而且是家庭会议讲好的,所以就什么也没写。
妈妈去世前将房产证交给了我,妈妈去世后,我写了一份书面关于此房产所有权的协议,五个姐妹分别在上面签字按了手印。
现在房子拆迁,我那五个姐妹翻脸了,要求平分。
我去公正处问过了,他们说我与五个姐妹签订的协议因当时未公正无效。
请问如打官司,此凭证是否有效,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