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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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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9083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2010年5月我(我是独生女)家平改签协议(我父母共同签字)给2个85平米的楼,2011年6月母亲由于有病很重,担心父亲不误正业卖掉房产背着父亲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全部房产留给我,有两个律师认证。

2011年9月母亲去世,现在当地平改管委会准备在2012年10月分房子,请问在此之前我可以要求管委会直接将其中一个85平米的楼房写成我的名字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补充说明:
管委会说不认遗嘱,他们只认拆迁协议的签字人,一个人死亡,另一个人拿着拆迁协议和死亡证明就全部给另一个人。让我们到法院去起诉!
咨询者:tszdg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5-28 12:21
闫建秋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5-28 12:51
王双春
可尝试,如不能可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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