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8987什么是编号?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我和我爱人登记结婚了,房屋是他婚前买的,他答应有我的一半,但是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的权利,需要公证吗?

咨询者:fa362888宁夏
[咨询时间:2012-05-27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27 21:37
魏国鹏
你们可以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不需公证,这份协议书也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郭永军律师
[地区:河南-开封市
手机:13839986536
积分:1415
]
回答时间:2012-05-27 23:25
郭永军
根据《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约定外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你所述,房屋由你爱人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又是他的名字,即可归入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在民事关系领域,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是约定要有凭证,口头承诺届时很难举证证明,所以可以采取公证的形式,也可以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定。
郭永军律师于 2012-05-27 23:2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5-28 10:38
岳建民
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这是最稳妥的。也可以与你老公签订一份书面协议,说明房屋有你的份额,该协议并非必须公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