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请教一个问题
因为纠纷,双方动了手,朋友鼻子被对方咬掉一块,现在正住院治疗。
但是现在想起诉对方,要做法医鉴定,但法医说,先治疗,三个月之后才给我朋友鉴定。
我们对这也不懂,请教各位专业人士,是这样规定的吗?能不能快一些呢?
鼻缺损就可以说是毁容了吧,这能算重伤吗?
希望你们帮帮我,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