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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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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424什么是编号?

我该如何维权

2011年1月,单位对我进行违法解聘,我申请劳动仲裁,8月份,因裁决书多达19处问题,仲裁院工作人员态度相当蛮横无理,造成我在劳动局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25天,9月份仲裁院撤回原裁决,重新审理。

但欠医院8000费用,医院要劳动局出,劳动局让我出,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完全恢复健康,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58920辽宁
[咨询时间:2012-05-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17 13:23
赵井燕
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若劳动局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2-05-17 20:48
源朝君
如劳动局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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