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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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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611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在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医药费我自己垫付,造成胸椎骨折严重及肋骨多处骨折,头部缝了21针,右耳撕裂,双肺严重挫伤,左眼视力严重下降看东西模糊。

医院主治医生诊治必须卧床休息3个月以上的事故交警队下的事故认定书肇事方负全责已经一个多月了可是对方不配合赔偿我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358467天津
[咨询时间:2012-05-16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窦岩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820288126
积分:283
]
回答时间:2012-05-16 10:49
窦岩
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获得相应赔偿。需要免费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咨询电话:一三八二零二八八一二六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16 10:57
魏国鹏
对方不配合赔偿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何东隆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996269070
积分:706
]
回答时间:2012-05-16 11:02
何东隆
你好,如你们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肇事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侯锦彬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602063781
积分:1415
]
回答时间:2012-05-16 21:23
侯锦彬
你好,对于对方不配合支付医疗费的,需要自己先行垫付,之后可以起诉主张,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5-17 09:41
刘潮生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于海英律师
[地区:天津-大港区
手机:13752441166
积分:657
]
回答时间:2012-05-17 09:59
于海英
可以等病情稳定了,诉讼解决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05-17 10:00
齐志龙
可以起诉解决,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建议起诉前咨询或委托律师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05-19 11:59
张鹏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为避免少算赔偿费用,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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