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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例行查体时造成胎儿流产,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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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例行查体时造成胎儿流产,该怎样维权?

爱人在镇计生办查体时,检查人员摁了爱人的肚子,检查后爱人就肚子疼,在回去的路上就出状况了,应该怎样追究他们的责任或就此事分析一下各种情况,谢谢各位专家了!!!

咨询者:fa358349山东
[咨询时间:2012-05-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白清忠律师
[地区:陕西-汉中市
手机:13992685012
积分:3087
]
回答时间:2012-05-15 20:59
白清忠
追究医疗过错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15 21:00
魏国鹏
计生部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你爱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计生办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5-15 21:05
杨国营
计生办有过错,建议诉讼解决。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5-17 17:29
祝永根
你好!
因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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