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股份转让 > 

国有有限公司零收购民企股权问题,请专家解惑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4896什么是编号?

国有有限公司零收购民企股权问题,请专家解惑

a公司系国有有限责任公司,经与某民企b协商一致,拟以零元收购b公司15%股份。

b公司股东要求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写明,如公司清算或a公司退出时,同样要以零成本转让该股权给他。

现有疑难二处,恳请帮助。现有疑难二处,恳请帮助一是b公司股东的要求能否成立?

二是该股权转让给a后,性质是否已经变成国有资产?将来,还能否以零成本转让给b公司股东?

咨询者:fa356747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李顺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36666269
积分:1830
]
回答时间:2012-05-11 09:35
李顺涛
B公司股东的要求不能成力,第一A公司可以以零元收购B公司15%的股份,这个过程视为B公司经其持有的15%股份赠与国有公司A。但一旦完成登记,如出现清算或者退出,则B公司是无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B公司的,他需要审计评估并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处理。如果他以0元给你,则构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你的方案不可行。建议电话咨询。——公司专业律师
北京专业律师 专业、高效、诚信、热情

回答

2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5-11 09:41
赵江涛
您好:
不可以的。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5-11 10:06
邢珂铭
建议与律师面谈

等待您来解决的问题

律师在线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