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地方政府领导牵头,十户人家每户出资5000元,在队里划出的一块土地上,产平地基,划出建房区,再经投标抽签,得一块地(地还是属于地方政府的)各户再另出资建楼,建楼合同是与地当建设局签的,先交的钱来建,房屋还末建好交付就以要求我们交完全房款了,(经近一年的建设)现可交房了,在收房验房时发现从二楼窗户起承重墙面以上至房顶与地板下相外偏差了近4cm (应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我不同意签字收房! 开发商回应赔个一俩仟了事,或重新拆掉外墙池砖,重新销平整,我不同意,开发商回应要么就打官司, 我不想退款放弃房子,只想要我所应得到的合格的房子。
开发商那边目前也没有回应怎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如何处理?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