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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赔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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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3781什么是编号?

工伤八级赔付咨询

去年7.16号在南京江宁区一企业工作,工作中造成工伤,鉴定结果为八级,我今年22岁,当时月工资大概在1500左右,现在我向单位追究赔偿,但是我不知道那些赔偿是怎么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多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还有30天的护工费大概是每天多少钱?请有关律师帮我算算大概每部分的赔偿金额。

先谢谢了。

咨询者:fa355272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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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6 14:08
魏国鹏
1、你应该参照下列标准计算上述费用,法律依据是《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2、30天的护工费每日大致按照100元计算。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时长亮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13943192
积分:703
]
回答时间:2012-05-06 14:10
时长亮
建议电话咨询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5-06 16:24
路光亮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由律师为你计算,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周惠新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51864361
积分:172
]
回答时间:2012-05-08 14:02
周惠新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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