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房屋物权确认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权利人为你的父亲,起诉前必须查证,取得充分证据;确认诉讼胜诉后,再行主张返还或赔偿诉讼。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解答供参考。
赵井燕律师于 2012-05-05 14:2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律师好!二十多年前,我爸有事将房子(公房)交给邻居带管就是借给他家住,当时两家处得挺好,他家人口多。
由邻居交房费,爸爸为他交房费方便就把房证放他那里了,过几年那邻居车祸去世了。
房改时他家没通知我们就私自把房证改成他家的名字了。
事后我爸爸知道挺生气,本想讨个说法又想房证没在手上,邻居当事人也去世了。
我爸就自认倒霉了。我爸就自认倒霉了我爸也不太懂法,如果知道房改时就告他们擅自更改房证就好了。
现在去人家说你搬走了,后来房管单位黄了就卖给个人了,他们就买了。
不知道我们现在还能要回房子吗?我想房产机构应该有房证底子吧。
他们私自更改房证应该怎么算呢?我问过律师,有的律师说过了诉讼时效了,认为要不回来了。
也有律师认为物权没有诉讼时效。也有律师认为物权没有诉讼时效请大家帮分析下还有没希望打赢这场官司。
感觉有的不平和窝囊。感觉有的不平和窝囊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