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考试时候和平时桌子摆列方式不一样,早自习结束后,班主任让学生在上课之前把桌子按平时一样重新排好并注意安全(学校所有班级以前都是如此),结果两个同学对齐桌子时,甲同学手在桌缝里还未及时抽走,乙同学推了下桌子将甲手指夹断,甲乙是同桌,治疗手指花费1万元,甲,乙,学校应该如何划分责任,按百分比划分,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