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买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另行越权伪造合同做假公证,成功骗取房屋相关部门的权属证书。
假合同已被法院判决无效,由无效合同取得的房屋法院没有判返还。
骗取的房屋权属证书已被撤销,买方现在起诉要求卖方(无权处分人)履行真实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我们不履行,法院该怎样处理才合理?
假合同撤销后才拿真合同出来抵着,想强行购买,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