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一户单位分房用于大舅哥结婚使用,由于政府统一拆迁得到补偿款,后用补偿款又购买了一套新房,但是在办理新房房产证的时候大舅嫂提议过户到大舅哥名下经过商量岳父母同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去年10月份由于大舅哥出现意外,导致大舅嫂与岳父母关系僵化。
所以再次想咨询一下现在这套房产,通过法律手段是不是可以归还我岳父母名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