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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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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6998什么是编号?

财务室被盗

请问医院财务室被盗 病人交的押金丢两万多 现金会计应承担责任吗? 院长说让我自己赔合理吗? 医院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

财务室有个保险柜 但是常年没有用过。

咨询者:fa348084河南
[咨询时间:2012-04-1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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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4-17 15:43
魏国鹏
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承担法律责任,你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医院应该在案件侦破后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刑事犯罪嫌疑人赔偿该损失,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2-04-17 18:17
丁光华
应当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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