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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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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457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原在北京起诉,被对方要回地方法院,一审后上诉发回重审,二审拖着不开庭,让我做车祸与钢板断裂有无关系,我属于双腿骨不愈合,在北京作二次手术时发现左腿钢板断裂,右腿没有断,但都属骨不连,到现在不能自理,还有第三.四次手术,对方和法院有直接关系,法院拖着不给我审理,跪问律师有何方法。

咨询者:fa345468山东
[咨询时间:2012-04-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2-04-11 09:53
李春珍
委托律师办理.
柳伟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583507711
积分:1679
]
回答时间:2012-04-12 21:21
柳伟
你好。
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有不明白可联系,一三五八三五零七七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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