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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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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400什么是编号?

伤残赔偿标准

同事在安徽合肥某工地做工,不小心将左脚小脚趾损伤被截,请问可以赔偿多少

咨询者:fa122016安徽
[咨询时间:20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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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6-05 18:11
魏国鹏
属于工伤,构成十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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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红纪律师
[地区:安徽-芜湖市
手机:13966013352
积分:540
]
回答时间:2010-06-09 09:05
王红纪
视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孙江涛律师
[地区:安徽-安庆市
手机:13855602565
积分:94
]
回答时间:2010-06-13 14:53
孙江涛
视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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