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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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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850什么是编号?

应当怎样赔偿

我妈有糖尿病13年,俩腿在去年十一月份不能行走,炕上3个多月,大小便自理,能起能坐,两腿成90度,正月初七(1月29日)去医院治疗,刚开始还可以,后来医生用手按了两次,一下子疼得实在受不了,天天吃止疼药疼了十多天,在3月1日我们要求出院,就又去了一家医院,一进医院,他们让拍片,可我妈疼得动不了,一直消炎止痛,过了十多天去拍片,左大腿骨折,右腿根部的骨头也断了,我们马上给上家医院打电话,过了一天,他们让回去治疗,医疗费全免,在3月21日,我们又反回拍片的医院治疗可现在他们说左腿差不多了,右腿让去太原治,我们该怎么办呢,医院是否应当做点经济补偿。

咨询者:fa344659山西
[咨询时间:2012-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4-08 16:00
赵井燕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4-08 17:37
祝永根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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