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遗嘱 继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13669什么是编号?

遗嘱 继承

你好,本人老家有郊区平房一间,因父亲患病(脑血栓)至去世期间我不在家(无人通知),父亲患病后期所有事情由我姑爷(父亲的姑父,父亲姑姑早已去世,姑爷二次结婚)帮助处理,现本人回来得知 土地使用证在姑爷手里,现他拒不归还,说我父亲在去世前给其立了遗嘱(至今未见到),因父亲从12岁-18岁是在他家长大的 说我父亲说把房子给他作为报答。

我想问:在我这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父亲患病期间是否算无行为能力人那?

补充说明:
如果我父亲因患病不能自己写遗嘱,是由别人代写,他签字的那?
咨询者:fa34447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4-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2-04-07 22:08
赵久斌
关键要看遗嘱形式,如果你父亲立的是自书遗嘱,就有效。你父亲不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