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工厂工作,在工作中大拇指从手掌跟部切断。
经一个多月的治疗拇指接活了,但是不能正常的动,我现在准备出院做工伤鉴定,我就去找厂方办理赔偿事项。
厂方说现在不行,必需等到半年之后我的手完全康复才能做鉴定。
现在只能每个月发几百块钱作生活费。现在只能每个月发几百块钱作生活费我想这样合理吗?我现在不能得到工伤赔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