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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来历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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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3464什么是编号?

财产来历不明

财产来历不明只限国家工作人员吗?个人可不可以?

咨询者:fa344242河北
[咨询时间:2012-04-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维平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904321950
积分:1563
]
回答时间:2012-04-07 09:36
张维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4-07 10:22
闫建秋
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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