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邻居去年11月发生纠纷,对方说他左小手末节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今年4月,他又做了九级伤残鉴定。
起诉要求我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1万5千元。
这伤残鉴定说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请问,这伤残鉴定是否有效?要求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