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他谢武军欠我100多万元钱的过程(包括皮卡车),并告诉他谢武军怎样把皮卡车抵押给砂砾石料供应商,供应商怎样又把车抵押给我的经过,并当面给谢武军的父亲打通电话,我把蔡筱轩的话告诉谢的父亲,让蔡筱轩和他通电话,蔡舞着胳膊着:“我不听!我不管你们之间欠钱的事,那是你们之间的经济纠纷。我只知道现在谢武军委托我起诉你,让你偿还他120万元。他没钱付我律师费,把皮卡车抵押给我,车现在是我的。”我说既然你代理谢武军起诉我,到底谁欠谁的钱,我这有谢武军的合同、工程量清单、他打的一把借条,共欠我100多万元,你一看自然清楚。我在拿材料时,蔡筱轩瞪着眼,手点着我吼:“我不看!我管你谁欠谁的钱!!!我告诉你,你最好反诉谢武军!他这次让我告你,不付给我钱,只抵给我辆车,你一反诉他,我再要的代理费他就得付现钱了!”我问他,身为律师,既然你已经定为我和谢武军是经济纠纷,而且有确凿的证据充分证实谢武军的皮卡车是借我的钱买的,谢武军欠我100多万元未还一分,并且他又把车抵押给供应商,我再次把车从供应商手中赎回来,委托一家单位看管。在这种情况下,你蔡筱轩能趁看管单位不备,偷着将有经济纠纷的车开走抵你的律师费吗?同时,我明确告诉他:“既然你已经代理谢武军起诉我,请你在案件没有正式判决前,不要过户,也不要再开这辆车。一是把车开到刑警队存放,二是开到法院存放,三是把车还回原存放单位。等法院判决下来,该是谁的再是谁的。”蔡筱轩仰头狂笑:“你说不过户就不过?你还不明白吗???这辆车我是要定了!莎车上下谁不认识我!今天我在这也算正式通知你了,我已代表谢武军起诉你。咱们法庭上见!”
过了几天,蔡筱轩打电话给存放单位的负责人,说:“咱们都是新疆的娃娃,无过节,你别再找刑警队告了,我们就是收拾那个外地人(指我)”。负责人问:“她得罪过你们吗?”蔡答:“没有。我们从不认识她。但她是外地人。我们收拾的就是她。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是喀什地委xxx,是副厅级高干!”负责人回答:“我不认识你父亲,也不想知道他是谁。我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收拾外地人。但做为朋友把车交给我们单位存放看管,现在你没和任何人打声招呼,趁我们不备,偷着把车开跑了,我们怎么向朋友交待?车你不要过户,开来还给我们,否则我们单位会一直找刑警队告。”
在存放单位的正义坚持下,在刑警队的大力帮助下,皮卡车终于在上周开到了刑警队。可开到刑警队的皮卡车已经过户变更了车主,变更了车牌。新的车主:“蔡筱轩”,新车牌号:“新q-76817”。2009年7月9日下午,我在喀什市色满路“喀什地区机电公司”替谢武军付现金53983元购买的白色中兴皮卡车,车架号:014824,车牌“q新-71769”,领取人是我签名,留下的是我的电话。经过9个月,在谢武军欠我100多万元未还我一分钱的情况下,谢武军聘请的蔡筱轩律师明知一切,却将这辆车变更到自己名下。
今天,刑警队将我和蔡筱轩都叫到刑警队,希望我们自己调解。蔡筱轩还是盛气凌人的说车已过户到他名下,坚持把车开走。我不希望在刑警队发生纠纷,只能离开。
各位尊敬的法律工作者,我一个内地施工人员,今天到新疆刚一年,却遇到这样的人和事。在新疆满眼陌生,举目无亲,任人欺凌,举步维艰,百感交集!蔡筱轩身为我方债务人律师,在明知皮卡车存在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却先是偷车,再将车变更到自己名下转移财产,是不是知法犯法?我应该怎么办?恳请各位尊敬的法律工作者帮助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