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上面写明了是三班两运转,综合工时制!但是我已经上了一年班了,都是上六休一的长白班,且每月上班工时远远超出法律所规定的36个小时之外!我每月平均工资在3000元左右,可公司为我缴纳的公积金却是按最低标准缴纳的!我可不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我1万元赔偿金呢!(其中包括补缴的公积金与2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