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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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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0859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因公司管理经营不善,我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实际就是我们公司所有人都去跟我们合并的公司,通知内容是1 待遇不得低于我们公司 2 继续缴纳我们公司人员的保险 3 承认我们公司人员的工龄,因个人原因,不想去合并后的公司上班,如此情况,我是否能得到一些补偿,一些什么补偿。

补充说明:
公司这种情况,是否应该给我们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说是遣散费?
咨询者:fa555555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29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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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夏燕峰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18720343
积分:406
]
回答时间:2012-03-29 14:00
夏燕峰
看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全中胜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669621
积分:1806
]
回答时间:2012-03-29 14:00
全中胜
工作年限不同,经济补偿金是不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29 20:11
刘子若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3-30 10:51
阎书波
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Q Q2497652768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3-30 11:58
邢珂铭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3-31 11:55
赵江涛
您好:
能得到一些补偿。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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