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以女方涉嫌炸骗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女方.要求公安机关替受害人追回财产损失.
正月初八弟弟订婚,当日给女方彩礼钱五万,婚期定在正月二十二,经媒人手给的彩礼,次日女方便居停电话,登门拜访时,女方及父母百般刁难,要求在给其五万块钱才结婚,我家举债无门。
正月二十一给女方打电话,女方仍要求一次性给三万,无奈婚礼未能举行。
正月二十二晚上,再次给女方家人打电话,女方称必须在给三万,并要求在二十日之内给其送到家中,没有办法,我家只能先吧此事搁一搁。
不料几日后女方电话停机,家里座机电话也停机,女方及家人全部离开本地,不与我家联系!我家为结婚的事已经花费十多万。
不知道这种情况可否以骗婚或者敲诈索取财物起诉,还有对方需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