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2001年3月,a从农业银行营业点x处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规定还款时间是2004年,但直到2005年3月尚未归还。
2005年3月x处营业所主任b让x处柜员c去收这笔贷款,柜员c收上来这笔钱5000元,其中4000元是本金,1000元是利息。a其实还差本金1000尚未归还,
c给a打了一个条子(就是贷款还款的相关手续吧),
柜员c回到x处,x处营业所主任b不让柜员c上交收回来的这5000元,这笔钱没有入账,主任b私自用了这笔钱。
b给c打了一个欠条,欠条很简单,上面只有 欠5000元和他的签名,其余什么都没有。
2009年4月左右,主任b因为经济方面贪污腐败被判入狱,2012年4月份即将出狱。
2012年3月左右,a去农村信用联社贷款,相关人员告知他还欠农业银行贷款尚未归还,
a找到柜员c,柜员c自己掏钱把这笔贷款还了。
现在a要状告c,b即将在今年4月出狱,请问c会有什么养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