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在2012年的2月14日在西宝高速兴平段上行驶,一共有四车道,他在二车道行驶时为了超三车道的大车,发现前方二车道上有施工锥形筒,紧急就变换了车道,当时可能有些操作不挡致使整个车身转了个方向,冲入了施工区域,其中有几名施工人员正在换护栏,当场就死亡2名,两名重伤。
伤者有一名在抢救后无效死亡。伤者有一名在抢救后无效死亡伤者有一名在抢救后无效死亡交警经过询问后,鉴定为我老公全责,可是我老公没有酒驾,没有超速,车辆手续齐全,而且出事的第二天我们就把丧葬费给了交警队,第二天又给了二万用于伤者看病,我们也积极配合,可是我们就有些不服,进行了二次复核,结果不到1周时间二次复核下来还是全责,这个肯定是不是更改不了了,我们着急就请了个律师,结果这个律师就不上心,而且逮捕令已经下来了,案件现在又回到交警队,我们提出异意是锥形桶没有按照标准距离摆放,我们请的律师现在什么都不管,说是要等到案件交到检察院后,能看到卷宗了在说,还说问过没有按照锥形桶摆放的事实不成立,勘察现场的做鉴定的人那都有证据,说是在200米处就已经有明显的警示提醒,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段时间什么都不做,我很着急?这段期间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工作呢,据我们了解施工的单位已经给死者赔偿了,而且数额很大,我们这边家里状况也不是很好,估计也拿不出来多少钱,施工方赔偿了,对我们是不是有一定的好处啊!还有就是伤者的伤残鉴定也出来了,是二级,可是伤者还在医院治疗,怎么会这么快做出伤残鉴定呢?这个赔偿我们应该承担多少呢?你给我个意见,我看你处理的2009年的五死一伤的案子跟我的很像,而且最后处理的结果很好,你这个案子从开始到结案花费了长时间,难度是不是很大呢?我这个案子如果处理的好的话,判刑怎么判呢?赔偿能赔多少呢,死者全是农村户口,伤者好像不是,那个伤者会不会 给我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呢?施工方很急着结案,所以赔偿下来的也很快,结案快对我们有好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