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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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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773什么是编号?

讨债追债

我的信用卡借给了隋某,隋某向银行借了3.5万多元,现在隋某无故消失,银行法院的传票下达到我这,我手中有他借我信用卡的借条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20941山东
[咨询时间:2010-05-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18 21:46
魏国鹏
你出借信用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你事后有权向隋谋要求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5-19 15:23
田晓峰
只能向隋某追偿。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0-05-20 10:17
于柱
你要承担责任,
孟凡广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市
手机:13792148836
积分:335
]
回答时间:2010-05-23 09:02
孟凡广
你出借信用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你事后有权向隋谋要求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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