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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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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7204什么是编号?

民事类

有一个顾客09年11月13号买一件衣服,穿了2年坏了, 2011年4月20 号来维修,,5月9号来取衣服时候顾客说发票丢了。

我就让他签了个名把衣服取走了。我就让他签了个名把衣服取走了一年了顾客又找到发票了又来要一件衣服,请问我该怎样处理。

咨询者:fa337611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广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853185736
积分:1095
]
回答时间:2012-03-19 09:45
刘广强
要弄清楚,在原来单据上签字的人员是否是现在来取衣服的人员。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13853185736、0531-81776583刘广强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8号玉泉森信B座12层。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2-03-20 11:48
李春珍
核实是否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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