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上班过程中脚 受伤,到现在还没好起来 医生说还要2 3 年可以恢复 但是 单位我的工资减了一半 他们说要给正常的工资(岗位工资)别的不给 原来我干的地位距家里80公里 没人的地盘 所以有补助费什么的 生活费什么的 现在 他们说 就给你岗位工资不给别的 我还没做劳动能力坚定 还没拿上工伤认定表什么的 所以 没办法做劳动能力鉴定 你们看 他们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