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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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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664什么是编号?

监守自盗问题

罪犯监守自盗,临时性破坏公司监控系统,然后偷走管理的金柜内53000元现金,之后恢复公司监控该系统,事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及时退赃,请问如何量刑,年限是多少,能否有其他加刑问题!!!

咨询者:fa120755吉林
[咨询时间:2010-05-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海渊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509737505
积分:1174
]
回答时间:2010-05-16 11:56
魏海渊
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加刑(上一档)情节。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5-16 17:49
杨汉卿
在吉林盗窃53000元现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在十年以上。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判处。
杜俊明律师
[地区:吉林-吉林市
手机:18604477638
积分:141
]
回答时间:2010-05-17 04:59
杜俊明
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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