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补偿多少合法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0492什么是编号?

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补偿多少合法

我是2002年5月8号开始到这家公司,我最近一次签订合同是08年签的到2010年12月30日止, 如公司以降薪或其他理由不和我续签合同, 我可以得到补偿吗?可以得到多少, 怎么计算? 希望各位专家帮忙解答.谢谢。

咨询者:fa120480辽宁
[咨询时间:2010-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11 19:37
吴京京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公司的年限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5-11 22:26
魏国鹏
公司的的行为属于变相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5-13 11:05
田晓峰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