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负责物流公司一项目,涉及货物的丢失和破损的索赔工作。
就是说帮客户承运的货物出现丢失或者破损后,按照客户提供的货值我们给予先行赔付。
而在我们公司这边,此项目统一在保险公司投保备案,如果产生以上赔付,只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保险公司在核准后即可赔付给我们。
如果因个人原因,在公司已经先行赔付客户后,隐瞒索赔项目,不向保险公司提供材料,导致无法得到保险赔偿款。
致使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个人是否应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