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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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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456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2011年1月21日交通事故,无责任,是受害方,住院45天,左腿内侧韧带撕裂,右腿半月板损伤,都做了手术,左腿打石膏45天,并且左腿需二次手术。

右腿小腿肌肉撞断了,右脸靠近眼角处缝了3针,下颚处缝了3针,伤残鉴定大概能定到几级。

咨询者:fa334801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3-11 14:43
邹高飞
申请伤残鉴定即可。
刘广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853185736
积分:1095
]
回答时间:2012-03-12 22:15
刘广强
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先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委托有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进而确定赔偿的数额。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13853185736/053181776583刘广强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8号玉泉森信B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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