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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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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411什么是编号?

房屋纠纷

我现在的房屋是二十六年前建好的,当中有一半的地方是上一代老人向在南洋的一个人要的,当时南洋的那个人说不要这个地方,随便你们怎么建都可以。

现在老人已死。现在老人已死那个人又回来说要那个地方,还说最多按照当时建房的造价补回给我。

我觉得很不合理,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2033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09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5-09 11:49
周泽高
有房产证吗?他们有土地使用权证吗?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5-09 13:36
程向云
您好,南洋人有证据的话,26年前谁建好的,是你?是他?当时怎么个要法?是属于赠与性质吗?这时候都需要证据说话了。如果你没有证据,对方有证据,你们是不是帮助他建筑的呀,帮助,给予一定的补偿,只是协商多少的问题了。不成,也只能依法诉讼解决。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0-05-09 18:46
岳建民
关键在于你们双方的证据,如果你有政府部门的建房批复等证明文件,那么你就享有相应的权利。否则,处理起来很麻烦。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5-09 19:20
吴京京
看看他有什么证据,如果你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就不用搭理他。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5-10 10:00
杨汉卿
需要先明确产权。
王炳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
积分:2614
]
回答时间:2010-05-11 15:17
王炳峰
没有证据的话对方要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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