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孕妇保胎病假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03219什么是编号?

孕妇保胎病假

您好:

我是外地的,我现在在北京工作,我媳妇怀孕3个多月,查出前置胎盘,属于高危妊娠,向公司请病假并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公司不给批示,非让请事假。

这合法吗?我感觉不合理。

咨询者:fa333339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3-06 14:18
牛国荣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及工龄,享有3个月-24个月的病假期.`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3-06 18:12
刘子若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八条 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3-06 20:47
赵江涛
您好:
不合法。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2-03-07 21:29
祝永根
你好!
可以请病假的!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